广西南宁检察院依法对谯海龙、陈伟等10人批准逮捕
发布时间:2020-03-11 18:28:23
分类:法制
广西南宁检察院依法对谯海龙、陈伟等10名传销员批准逮捕
时间:2020-03-10
日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谯海龙、陈伟、沈传森、沈建春、侯燕平、刘玉兰、秦光立、马井申、潘长帅、陈文涛批准逮捕。经审查,谯海龙、陈伟、沈传森、沈建春、侯燕平、刘玉兰、秦光立、马井申、潘长帅、陈文涛实施了以“资本运作”行业为名,通过发展会员的方式组成传销层级模式,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24条之一,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在本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(来源:百度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