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:对外担保如未经股东大会通过,上市公司不担责
发布时间:2019-11-17 16:29:19
分类:法制
2019年11月17日15:01
感知中国经济的真实温度,见证逐梦时代的前行脚步。谁能代表2019年度商业最强驱动力?点击投票,评选你心中的“2019十大经济年度人物”。【我要投票】
奔走相告!最高法明确:对外担保如未经股东大会通过,上市公司不担责
周文天 中国证券报
如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,绕过法定程序,利用上市公司擅自为其债务提供担保,其无力偿还债务,上市公司是否为其承担偿还义务?
这个问题,不仅在资本市场圈,在法律界也有不同的声音。
11月4日,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发布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(简称《纪要》),共计12部分130个问题,内容涉及公司、合同、担保、金融、破产等民商事审判,直面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,被外界解读为“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”。
(来源:新浪财经综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