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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:对外担保如未经股东大会通过,上市公司不担责

发布时间:2019-11-17 16:29:19 分类:法制

最高法:对外担保如未经股东大会通过,上市公司不担责

2019年11月17日15:0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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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走相告!最高法明确:对外担保如未经股东大会通过,上市公司不担责

周文天 中国证券报

如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,绕过法定程序,利用上市公司擅自为其债务提供担保,其无力偿还债务,上市公司是否为其承担偿还义务?

这个问题,不仅在资本市场圈,在法律界也有不同的声音。

11月4日,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发布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(简称《纪要》),共计12部分130个问题,内容涉及公司、合同、担保、金融、破产等民商事审判,直面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,被外界解读为“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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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新浪财经综合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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